校本資優教育

1. 校本資優教育的目的

‧資優教育應為優質教育的一環。

‧全面發掘學生潛能,幫助他們追求卓越。

‧為學生提供適切的教育機會,啟發他們思考,培育他們的創造力及個人與社交能力。

 

2. 資優的定義

本校根據《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四號報告書》以較廣闊的定義來界定資優兒童。報告書指出,資優兒童是指那些在以下一方面或多方面有特出成就或潛能的兒童﹕

 

a.智力經測定屬高水平;

b.對某一學科有特強的資質;

c.有獨創性思考—能夠提出很多創新而精闢詳盡的意見;

d.在繪畫、戲劇、舞蹈、音樂等視覺及表演藝術方面極具天份;

e.有領導同輩的天賦才能—在推動他人完成共同目標方面有極高的能力;及

f.心理活動能力—有卓越表現,或在競技、機械技能或體能的協調均有特出天份。

 

除了提升學生的學業成就外,本校亦會培養學生在各個範疇如藝術,運動,創意思維和領導才能方面的資賦。因此,本校期望較多學生能在這個廣闊的資優定義下享受到資優教育服務。